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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日报]“缩水”的赔偿款

http://www.newssc.org           2008-03-26 02:56:24

四川新闻网消息  
  

  本报记者 郭珂妤

  3月18日上午9点,旌阳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财产侵权纠纷案。年迈的双亲为了给已成为植物人的女儿讨回数十万元的赔偿款,向曾经的爱婿“亮”出了法律武器。

  缘起:车祸

  2003年11月8日晚,在电机厂工作的张芳下夜班回家,在皇冠灯处不幸被一辆疾驶中的汽车撞倒,成了一名植物人。张芳的出事,给她年老的父母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她的丈夫古某为了给妻子讨回公道,费尽了周折。2005年6月14日,法院判决酒后肇事的司机赔偿张芳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等共计55万元。

  女婿对女儿的细心照料和讨回公道的辛苦深深感动了两位老人,张芳母亲钱女士承认“张芳受伤后,他还是照顾得很好的。”于是他们将女儿的余生完全托付给了古某。

  然而让张芳父母始料不及的是,当古某拿到这笔巨款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变故:离婚

  张芳父母从古某妈妈处得知古某想离婚的消息。一听之下,钱女士心里有几分难过,但考虑到古某还很年轻,和丈夫商量后,便同意古某解除婚约,只是希望由女婿亲口提出。

  然而,“不晓得是啥子原因,他没有提出来。”钱女士见女婿没有主动提及,以为离婚并非他的本意。想到当初女婿的好,老人没有过多提及,只盼望女儿能被安顿好。

  随后,为了照顾女儿,钱女士住进了女儿家中,此时才发现女婿并非他们想象中的那样精心照料妻子张芳。古某经常不回家,还时常有关他的传闻传到老人耳朵里。

  2006年,张芳所有的赔偿款55万元终于全部了结,由监护人古某代其保管,用于张芳身上。此时,古某明确提出了离婚。

  张芳的父母代表女儿与古某协商离婚事宜。在张芳的赔偿金该怎样处理上,双方产生了分歧。古某说打官司一年多,只剩下28万元。“我们当时就有点承受不了,就喊他理账,可他一直都没有给我们理出来。”钱女士叹道。

  因为赔偿金的去向问题没有理清,离婚这件事便拖了下来。

  追问:起诉

  2007年9月,钱女士获知女儿的赔偿款有18万元,仅仅一个月后,就被古某告知只剩14万元了。“一个月时间就少了4万,这钱到底用到哪里去了?”55万是张芳20年的费用,其中有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和14万元残疾赔偿金是不可被支配的。钱女士说,每次问起那些钱是怎么用的,古某都很凶地回答“记不得了。”

  去年12月19日,古某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提出给张芳2万元,而两个人以前居住的房子归古某所有,张芳获得的赔偿款限于14万元。担心事情拖下去对女儿健康不利,张芳父母无奈签下了这份协议。

  离婚后,钱女士将女儿接回孝泉镇家中。已成植物人的女儿不仅需要专业护理人员护理,还要定期接受康复治疗,花销很大。14万元到底能维持多久呢?为此,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对赔偿金一事再讨个说法。今年3月,旌阳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记者曾多次电话联系古某,提出向他了解情况时,他都推说没时间。

  18日,这起财产侵权纠纷案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在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被告代理律师认为按照“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不能再重复受理张芳家人提起的诉讼请求;而原告代理律师古隽认为,古某和张芳当初签订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但承认客观存在的事实,并不代表事实存在的合理,应该追究那几十万元赔偿款的去向。

  当天古某没有出庭,“如果他能说清楚那笔钱的去向,我们马上撤诉。”钱女士称。

 

来源: 四川新闻网-德阳日报

[编辑: 杨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