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记者 王利权) 3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余应军专程来泸,授予泸县法院刑庭庭长王鹏翔“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这是我市法院系统个人获得的最高荣誉。在这次全省获此殊荣的3名法官中,王鹏翔是我市唯一获得此称号的基层法官。余应军将写有“全国模范法官”字样的绶带和奖章挂到了王鹏翔身上。
今年55岁的王鹏翔在法院工作了29年。作为一名法官,王鹏翔以“什么大也不如法律大,任何时候都要对法律负责”的坚定理念和坦荡胸怀,一直坚守着公正司法的理念,经手审理的近万件各种疑难案件无一例后来成为错案。王鹏翔以自己对法官职业的挚爱之情,谱写出了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树立和彰显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他先后获得了“四川省法院系统十佳法官”、“省劳动模范”等20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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