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年来,数以百万计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网络游戏中,成为困扰社会和家庭的问题。一些中“网毒”的青少年为了上网,不惜走上犯罪道路。日前,锦江区法院审结了三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了筹集上网费用,7名未成年人分别走上盗窃、抢劫的道路。据悉,锦江区法院去年审理了15件与网络有关的犯罪案件,其中有13件都是未成年人犯下的。如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对待网络,成为当下的重点话题。
约网友见面 伺机偷钱上网
1989年出生胡佑与邓天两人是朋友。2006年9月10日晚9时许,胡佑、邓天为了筹上网费,将网友黄雪花约至电影院看电影。在看电影过程中,邓天则伺机将黄雪花挎包内一个女式钱夹(内有现金400元,五张银行卡、身份证等物)盗走。随后两人通过黄雪花身份证号码分析出银行卡密码,将其银行卡上现金3950元取走。此后,他们用赃款充网费和买游戏装备。
日前,锦江区法院一审判决胡佑、邓天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筹措上网费 4少年结伴抢劫
2006年10月22日凌晨1时许,郭平、李明、高鹏、曹晨4人在网吧上网后来到市内某公园,将路过此地的潘某及其男友刘某围住,曹晨持刀威胁对方交出钱物。刘某奋力反抗,曹晨用刀将其后背刺伤,李明趁机将潘某的背包抢走(内有现金450元)。
此后,4人又共同或分别实施了7起抢劫。被警方挡获后。4人交代,他们在网上认识后,为筹措上网费于是出来抢劫。
没钱上网伙起网友去偷
魏华、朱林均于1989年出生。2006年10月31日中午,朱林、魏华窜至锦江区一院坝门口,趁院内无人,两人从院内盗走现金2700元及自行车一辆。据魏华交代,他与朱林是通过打网络游戏认识的,由于玩游戏上瘾,一旦没钱上网,他们就合谋偷钱。锦江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魏华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判处朱林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为保护未成年人,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记者手记
找回迷路的孩子
杨为为
迷上网络游戏,无钱上网,相约犯罪……7名少年的犯罪轨迹竟如此相似。
据有关部门调查,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网络游戏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据媒体报道,某城市在押的未成年犯中,70%是因为上网成瘾而导致犯罪。从上网成瘾到犯罪,似乎只有一步之遥。
总结是必要的,网游泛滥、孩子自制力不强……不少家长得到相同的答案。但是,将责任一味归咎于此,合适吗?家长、学校、行业难道不该审视自身?对于走入了迷途的孩子,那些对孩子放任自流,疏于管教的家长称职吗?只会抓学习,对其余一律不管不问的学校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眼中除了利益,还是利益的行业又有什么样的责任呢?
网络就像迷宫,要想从中找回迷路的孩子,学校的正确引导,家庭的监管,行业的自律,缺一不可。
锦法记者 袁钲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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