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胥辉 谷方喜 郭强 记者刘刚
核心提示
闯荡“江湖”的少年都只有15岁到16岁,正是该读初中的时候,但是他们却从学校“跑”出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少年江湖”现象的产生除了家庭等因素以外,实际上还反映出了很多地方在贯彻执行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方面的某种缺失。
10月20日,绵阳市巡警三大队民警在成绵路将4名正在实施抢劫的少年嫌疑人挡获,随即民警顺藤摸瓜又将另外4名同伙在出租房内缉拿,这个由8人组成的少年抢劫团伙被警方彻底摧毁。这8名嫌疑人都是15到16岁的少年,正值上学的年纪,但他们都没有上完初中便开始闯荡“江湖”,或为生存,或为“享受生活”,逐渐走上了违法道路。
短暂的“江湖”之旅
做了多次“业务”
在警务室里,林新(化名)向旁边的民警要了一支烟点上,慢悠悠地吐着烟雾,没有说话,若有所思,抖烟灰的姿势是那样的娴熟,让人很难相信他只是一个15岁的孩子,刺在手背上的一只蝎子很惹眼,这是他人在“江湖”的标志。
沉默良久,他才抬起头望着记者,“哥哥你问吧,我都告诉你。”此时的他,声音又是那样的稚嫩。他的“江湖”经历并不长,开始一起的只有4个人,都是同学,只有一个叫李扬(化名)的经验丰富一些,大多数时候听他的,但他不是头,大家只是合作而已。
他们将抢劫叫做“做业务”,他第一次“做业务”是10月18日,李扬出马,他们助威,在长虹培训中心外的聚星网吧,对象是一个16岁的男孩,抢到了50块钱和一部手机。但大家觉得太少了,于是又打车到芙蓉桥,在河堤上继续寻找目标。一对情侣在散步,他们4人围了上去,向他们索取财物,那女的说男朋友正在生病吃药,没有钱,然后摸出所有的26.5元给了他们。林新说,“看到那个大姐姐要哭了,有些不忍心,就从同伴手里拿了10块钱递给她,留给他们打车回家。”
之后,他们继续寻找对象下手,在高水虹高市场,从两个男孩身上抢了一部小灵通和40块钱后“收工”,在荆竹园对面的一个招待所开了个房间睡觉。
20日晚上,是他们成员增加至8个人后第一次抢劫,之前他们只有4个人。那天几个新成员加入后,他们晚上先一起在通安巷吃火锅,然后分成两组,两个熟手带两个新手,一组前往职业技术学院那边,一组到了成绵路。林新和李扬带两个新手到职业技术学院,另外一组在成绵路实施抢劫的时候被警察挡获,供出了他们4人,他们随即也被警察抓获。
从课堂到“江湖”
太多的“随意”
林新和李扬等4人曾是绵阳某初中的同班同学。一年多前,林新最先离开学校,离校的原因很简单,他和同学在过道上打闹,被班主任老师看到,叫他回去请家长,他从此一去不回。
父母在林新2岁的时候就离婚了,他被判给了父亲。父亲在西安开火锅店,记忆中父亲10多年只回来过一次,从来没有管过他。是爷爷奶奶和大伯一手将他拉扯大的,大伯很疼他,把他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但老师叫他请家长他不敢去找大伯,怕大伯生气,就一个人在外面逃学一个月。后来大伯找到他,说尊重他的选择,愿意读书就读书,不读书了就帮大伯做些事情,他就留在了大伯那里帮忙。
大伯在绵阳城里开了一个肥肠粉店,经济也不富裕,负担很重,要照顾爷爷奶奶和自己的家人。林新从小到大的学费都是大伯交的,他喜欢上网打游戏,后来学会了蹦迪,他不好向大伯要过多的钱,于是萌生了和李扬一起在外面抢钱的念头。
第一天晚上在芙蓉桥抢那对情侣的时候,当他听到那女的说男朋友在吃药,没有钱的时候,他想起了爷爷。爷爷支气管炎比较严重,吃了二三十年药,奶奶常年在外面捡垃圾换钱给爷爷看病。说到爷爷奶奶,他开始抽泣,在采访结束的时候他哭着对记者说:“哥哥,帮我给警察叔叔求求情好吗?”
李扬离开学校才1年,但已算是老江湖了,他老家是三台的,也是在2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是奶奶带他长大的。还在学校的时候,他就开始和社会上的人一起混,有前科。在记者采访他的时候,他显得桀骜不驯。这8人都曾在绵阳本地不同的学校读书,除李扬外其余都是绵阳本地人,8个少年嫌疑人,要么没有父母管,要么就是生活在单亲家庭。
据巡警三大队的民警介绍,他们每个月都要处理不少未成年人的案子,有偷车的、行骗的、抢劫的以及流浪儿童,他们都有个共同特征,均未上完初中或者小学就开始在社会上闯荡或者流浪。“现在需要地方教育部门和政府重视这个问题,从思想根源上做好预防,这些未成年人不加以正确及时的管教,必将成为社会治安的大隐患。”警官说。
义务教育法的执行
谁来监管?
8个学生都没有接受完义务教育就流失到社会上。
林新告诉记者,他在学校的成绩不算最差,但从他的一些习惯可以看出他曾经不是一个安分的学生。在他离开学校以后,老师没有找过他,也没有找过其监护人。
林新曾经的班主任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实际上老师没有那个权力去强制要求学生回来接受义务教育,他们只负责将失学名单统计到学校,在他看来这个问题应该由基层政府来解决。而该校政教处一位老师告诉记者,对于学生流失他也没有发现学校采取过什么措施,也不好采取什么措施,流失就流失了。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任何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但如果是必须执行的法律,那就应该有监管机构来监督当事人或者监护人,那么像这样的情况有没有人来监管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绵阳市教育局基教科,据基教科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这个监管职责明显很难由教师和学校来承担。虽然没有明确职责,但由地方政府社区等基层部门来组织学生完成义务教育显然更合理,而老师也应该和家长多沟通,发现学生流失的问题需要及时向地方政府反映,地方政府和家长则有义务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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