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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官司判了 女儿来历成谜

http://www.newssc.org           2007-09-16 08:40:11

四川新闻网消息  
  

  离婚后,亲子鉴定发现,女儿既非他亲生,也不是前妻亲生!

  他坚持说,十月怀胎,眼看着前妻的肚子一天天变大;艰难分娩,眼看着卫生间里鲜血满地。前妻肚子里的孩子究竟哪去了?身边的女儿又是从何而来?

  前妻却说,自己从没怀过孕、生过孩子,假孕假育是夫妻合谋!

  2005年5月23日,43岁的李林杰向武侯区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女儿小文的抚养人为前妻杨娜,要求杨娜赔偿他多年来抚育女儿所支付的抚养、教育费等,并赔偿他精神损失费。(2005年9月15日以来本报曾连续报道)

  两年来,这场奇案多次开庭、宣判、上诉。法院判决怎样,小文将何去何从,一直令人牵肠挂肚。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小文跟随李林杰生活,杨娜一次性付给小文生活费、教育费等13.2万元!同时驳回了李林杰其他诉讼请求。李林杰昨表示,将以拐卖儿童、遗弃孩子的理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立案调查此事。

  终审判决前妻支付13万元

  2007年4月17日,武侯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对李林杰提出的多项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李林杰当即提出上诉。

  2007年9月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判决,法院认为上诉人李林杰做亲子鉴定证实小文不是自己亲生女儿,是与被上诉人杨娜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其上诉意见符合情理;上诉人抚养小文更利于其健康成长;被上诉人杨娜亦应负担小文必要的生活费等;原判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未判决被上诉人负担小文的抚养费不当。故该法院判决:小文随李林杰生活,杨娜一次性给付小文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共计人民币132000元。同时驳回上诉人李林杰的其他诉讼请求。

  李林杰要向公安机关报案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李林杰家采访。已经7岁的小文正在吃抄手,白净的她笑起来两眼眯成缝。墙上有两张她的艺术照,“爸爸带我照的。”小文说,她上二年级了,在班上是中队委。见李林杰跟记者说事,小文走过来靠在李林杰身上,要吃石榴。李林杰耐心地给孩子剥开,又熟练地给孩子梳起辫子来。“我爸会梳好几种花样呢!”小文的小脸直往李林杰的脸上贴。记者提起杨娜,小文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没了。问她这两年有没有见过妈妈,她直摇头。

  李林杰称,他从没想过把孩子交给杨娜抚养,只是为了打官司才提出变更抚养人的。法院把孩子判给他,是为孩子着想,对此他很满意。

  李林杰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杨娜负担小文的抚养费,也就是说认定了他是不知情的,认定了抱养小文是杨娜单方面行为,那就应指明对方是欺骗行为,应支持他的精神赔偿诉讼请求。

  李林杰表示,他心中的谜团还没解开。虽然他已身心疲惫,很想重新开始生活,但为了负责,他还是决定以拐卖儿童、遗弃孩子的理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请对方立案调查整个事情。

  杨娜收到判决书,不服

  记者昨日采访杨娜时,她称她已收到判决书,但她不服。她认为判决没写明该把孩子抚养到多大,只判了多少钱,没有确定她看望的权利。她认为法院的判决依据有问题,因为“事实不成立”。当记者追问具体什么事实不成立时,她以心情不好为由挂断了电话。

  采访结束时,小文一蹦一跳地跟记者说再见。李林杰表示,无论事情会不会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他都会努力让小文快乐、健康地成长……

  庭审回顾

  疑云丛丛争执不断

  在多次庭审中,双方就几个焦点问题反复辩论。

  焦点1:女方是否怀孕生子?

  李林杰诉称,1999年6月杨娜说她有了他的骨肉,且肚子也越来越大。2000年3月9日,杨娜在家中产下一女婴后,他被通知回家。他呈交了14张杨娜怀孕的照片,并找来几位证人。

  杨娜及其代理律师辩称,当初杨娜是把东西塞到衣服下面,而且吃了很多营养品,人长胖了肚子才鼓起来的。

  2005年11月7日,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现有检查结果尚不能证实××(指杨娜)生育过,亦不能完全排除××(指杨娜)曾经生育过的可能!

  焦点2:共同商量收养孩子?

  杨娜提出当年是李林杰和她共同商定收养一个孩子的。李林杰则出示了一盘录像带,证明小文是杨娜瞒着他悄悄弄来的。据李林杰说,那盘录像带录于2005年5月2日,当时他已拿到了女儿非自己亲生的鉴定结果。他约杨娜前来,悄悄打开了摄像机。

  杨娜及代理律师辩称,这是李林杰有预谋、精心安排的。同时她还称,她当时喝了李林杰准备的水,里面很可能有迷魂药。

  焦点3:小文到底从何而来?

  小文的来历,李林杰说他完全不知道。

  杨娜则说,当年是李林杰和杨娜共同商定收养孩子的,他们顾及李林杰的社会地位,向所有人隐瞒了真相。杨娜还制造生育现场欺骗了杨娜的妈妈。但她承认,小文是她一个人找来的孩子,并拒绝透露孩子来历。(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本报记者梁效兰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肖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