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家住东光小区的彭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已经在成都购房的他,想把妻子的户口从老家迁入,可就当所有手续都准备齐全,只等街办出具最后的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时遇到难题,“街办说,要出这个证明,就要我书面保证,妻子的户口迁入之后,该户将来不能享受低保,这个要求让我感觉很尴尬!”彭先生说,如果按这个要求的话,家里将来如果遇到什么意外,岂不是连低保都不能享受?为此,他打来本报热线,想知道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他将来如果需要能否享受低保?对此,记者于昨日展开了调查。
市民彭先生
为妻入户“委曲求全”签字
昨日,记者联系到彭先生时,他刚刚帮妻子办理完“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手续,为了避免等待的麻烦,他也颇感“委屈”地向当地街办提供了不享受低保的书面承诺。彭先生说,“当时我觉得很不合理,就像是剥夺了我的合法权利。可是一想到事情这么拖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就‘委曲求全’签了字。”彭先生说,虽然已经达到了目的,但他还是很想不通,觉得仿佛签订了不平等的条约,浑身都不是滋味。
锦江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具有稳定收入证明就可入户
随后,记者采访了为彭先生办理入户手续的锦江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一位姓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彭先生这种情况,只要他的常住户口是在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以内,有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又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在符合其它申请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将妻子户口迁入的,户口性质为居民户口。当然,申请入户也需要办理很多手续。包括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结婚证等等,其中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是重要的一个,“一般情况下,类似公务员、国营企业员工等情况,单位只需出具收入证明即可,但如果是在私营企业工作的外地人,则需要街办出具这个证明,主要是为了证明他不享受低保,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至于是否需要承诺入户后该户将来不能享受低保,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办证中心并无强制要求。
东光街办
行此规定是为防止“投靠”低保
针对问题的焦点——承诺不享受低保,记者随后联系了为彭先生开具证明的东光街办社计科李主任。对于这个要求,李主任坦然承认,但她表示,制定这个规定,实际上也是避免“投靠”低保的情况发生,“一个人购房落户,具有稳定的生活来源,无需享受低保,可一旦有家属投靠,又没有经济来源,反而可能为家庭带来负担,形成低保户,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与此同时,李主任也表示,街办制定这种规定,也绝不会置民情于不顾,彭先生虽然写了不享受低保的承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真的就不能享受低保,“如果将来他的家庭遇到成员丧失工作能力、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街办同样会按规定为他提供低保,绝不会对市民的需要置之不理。”
律师认为
“承诺”不会影响享受低保
对于这种情况,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的胡庆治律师认为街办的做法也有一定的道理,不吃低保的承诺,实际上可以理解为不是为了吃低保而投靠入户的承诺,“只不过,这种规定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作为依据,因为街办在执行中尚需明确解释。”至于彭先生所担心的将来能否享受低保,胡律师认为,这是一种国家提供的政策和福利,并非一纸约定就能限制,如果彭先生将来遇到特殊情况,达到了享受低保的条件,同样可以提出申请,要求相应的援助,“不可能仅凭一张纸,就可以让贫困人群衣食无保,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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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甦 朱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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