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敬 实习记者 何 川
近日,宜宾县公安局王场乡派出所、永兴镇派出所、双谊乡派出所通力协作,仅用6天就联手摧毁了一个盗窃团伙,破获案值1.2万元的重大系列盗窃案,依法刑事拘留4人、查扣作案摩托车一台。
频繁作案
进入6月以来,一伙犯罪分子短短2个月时间内,在宜宾县“东大路片区”频繁作案,双谊、永兴等乡镇的通讯电缆多次被盗割。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选择为夜间、作案对象选择为架设位置较偏远的电缆,因此,尽管不少电缆线上安装有“自动报警系统”,但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总能凭借暗淡的夜色、崎岖的山路在很快的时间内逃离现场。案发后,宜宾县公安局针对犯罪团伙所采用的“闪电战术”,根据本地治安实际作好了防范准备。
初露端倪
2007年6月18日晚10时,宜宾县公安局王场乡派出所的“通讯线路防盗割自动报警系统”骤然响起,“自动报警系统”显示:花阳村的一根电缆线正在被盗割。接到报警后,民警们立即出警,火速赶赴案发现场。由于花阳村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欠发达,民警们驾驶的汽车不能前往,只得在昏暗的光线中、崎岖的山路上打着手电筒步行摸索前进。行至花阳村挖铁组时,隐约看见在光凸凸的电桩下3个黑影打着电筒鬼鬼祟祟地收卷着盗割下来的电缆。狡猾的嫌疑人在夜色中看见了几个灯光正逐渐向他们靠拢,立即闻风而逃,迅速消失在夜色中。
在现场勘验中,民警发现50多米价值3000多元的电缆线已经被犯罪嫌疑人用钢锯从电桩切割了下来,部分电缆线正处于被收卷的状态, 除此之外,民警还在现场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衣物、手套和作案工具等重要证据。在这些重要的证据中,车牌号为川Q5472X的嘉陵125型摩托车成为了警方破案的关键。
案发后,宜宾县公安局王场乡派出所当即立案成立“6.18王场盗割通讯光缆案”专案组围绕车牌号为川Q5472X的嘉陵125型摩托车展开调查。在调查访问中,群众提供了线索:在案发当日的白天,3个17岁左右的年轻人曾骑着车牌号为川Q5472X的摩托车在花阳村挖铁组游逛,其中一个年轻人所穿着的衣服和案发现场遗留的物证相吻合。
民警通过对川Q5472X的嘉陵125型摩托车的进一步查询,将犯罪嫌疑人的形象逐渐勾画了出来。川Q5472X的嘉陵125型摩托车经过3次转卖,它的最终主人便是家住永兴镇土堰村的陈某(18岁),民警将嫌疑对象锁定在了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的陈某身上。
真相大白
2007年6月22日,王场乡派出所向永兴镇派出所发出了《协查通报》。永兴镇派出所民警通过对陈某的社会关系做进一步的调查了解,案件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也逐渐凸显了出来。家住永兴镇土堰村的颜某(17岁)和陈某时常在一起玩耍,案发当日二人均不在家中,有人证实颜某有一件衣服正是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物证,且近几日二人的花费开销非常反常,颜某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了解情况后,王场乡派出所立即会同永兴镇派出所民警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宅、租住处、经常出没的地方全力布控。6月23日,民警在颜某家对面的山坡上将颜某抓获归案;6月24日,民警在永兴镇一网吧中将正在上网的陈某抓获归案。
经过突审,两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出了另一名同案犯——家住宜宾县双谊乡桐林村现年21岁的周某。至此,除周某还在缉捕外,“6.18王场盗割通讯光缆案”成功告破。
经审讯,民警挖出了一重大系列盗窃案。自2007年4月以来,以陈某、周某、颜某为成员的盗窃团伙,在宜宾县“东大路片区”疯狂作案,白天针对架设位置较偏远的电缆线进行“踩点”,夜晚戴着白手套手持钢剧进行作案,作案得手后立即携带赃物骑着川Q5472X的嘉陵125型摩托车逃离现场,通过这一作案手法,该盗窃团伙先后在王场乡作案1起、永兴镇作案2起、双谊乡作案1起,盗割电缆线共200多米,涉案金额高达1.2万元。该盗窃团伙成员固定、分工明确,陈某主要负责“踩点”,颜某主要负责“下手”,周某则主要负责“销赃”。
民警通过嫌疑人的供述,又连续破获2起销赃案,对明知是赃物而收赃的犯罪嫌疑人成兴荣和唐仕明抓获归案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仍正在细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