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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珙县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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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全称: |
四川省珙县地方税务局 |
单位简称: |
珙县地税局 |
| 负责人: |
杨子绥 |
联系人: |
刘井昆 |
| 地
址: |
珙县巡场镇滨河路西街北一段 |
邮
编: |
644500 |
| 单位电话 |
0831-4318938 |
传真: |
4318938 |
| 域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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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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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1994年10月,按宜宾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地方税务机构的批复》(宜机编发[1994]33号)文件精神,珙县地方税务局正式成立,由原财政局局长陈岚兼任第一任局长,成立之初全局共计职工93人。1998年11月,全省地税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珙县地方税务局为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基层单位。
珙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综合大楼座落于县城巡场镇滨河西路北一段75号。全局现有正式职工87人,其中公务员83人,工勤人员4人(女职工26人,男职工61人);另有退休职工11名。2005年6月成立中共珙县地方税务局党总支,下辖5个党支部,现有党员65人。
二、
机构设置
四川省珙县地方税务局,现有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法制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征管股、综合股、计划财务股;直属单位1个:珙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下属单位6个:珙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珙县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珙县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所、珙县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所、珙县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所、珙县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所。其中第一所负责巡场地区税收征收职能,第二、四所负责巡场地区税收管理职能,第三、五所负责珙泉、孝儿、底洞片区税收征收管理职能,第六所负责洛表、上罗、洛亥片区税收征收管理职能。
三、主要工作职责
珙县地方税务局负责珙县辖区内包括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等税种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各项基金附加的征收和管理。
四、取得的主要荣誉
珙县地方税务局自成立以来,先后获得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先进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四川省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市级文明行业、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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