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报讯:
钟培琼:成都成华区金鑫塑胶制品厂法人:张富林
本院受理的原告成都正和化工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判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王世彬:
本院受理的原告范祥海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判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2008)新津民初字第653-2号王培伟:
本院受理原告邹志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8)新津民初字第653-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新津县人民法院张康宁:
本院受理原告曲比石美诉你合伙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昌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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