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红梅:
本院受理张益菱诉你其他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昌市人民法院
权芳:
本院受理林春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昌市人民法院杨洪齐:
本院受理原告宋敏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犍为县人民法院清溪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犍为县人民法院成金劳仲委告字(2008)第08号成都市地建实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诉人肖述红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成金劳仲审字(2008)第75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你单位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登报之日起10日内。本委定于2008年7月2日上午9时在成都市金牛区蜀营街20号金牛区劳动局三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成都市金牛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