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报讯:
新华社为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自7月1日起适当提高南方、华中、华东、西北、东北、华北六大电网电价水平。但四川、陕西、甘肃省列入国家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县(市)各类用电价格均不作调整。
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目前国内六大电网电价调整方案已悉数出台。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文件要求,经四川电网输送的火电上网电价每度上调2.09分,而四川省销售电价平均提价1.33分,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四川列入国家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县(市、区)各类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今夏四川省用电形势并不乐观。来自四川电网的统计数据显示,6月30日,四川电网全网日发电量2.67亿千瓦时,相当于灾前的100.43%,日用电量2.54亿千瓦时,达到灾前的101.95%。“目前电量供应稳定,暂时还没有多大问题。”四川电网一位负责人说,全网高峰发电负荷1376万千瓦,用电负荷1334万千瓦,用电负荷达到灾前的101.83%。
以往的经验是,每年7~8月份会迎来用电高峰,因此,目前四川用电高峰尚未来临。去年,四川电网日最大用电量2.76亿千瓦时,日最大用电负荷为1421万千瓦。目前四川电网的日发电量与去年的日最大用电量相差0.09亿千瓦时,差距并不大。因经济发展和地震因素影响,今年的用电量肯定大于去年,况且部分受损电站、电企短期内无法恢复正常供电,因而今夏用电形势比较严峻,不排除在高峰期限电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