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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国难财”要严惩不贷

2008-5-30 20:35:13
    四川新闻网-甘孜日报讯

  
  据新华社电 经中央同意,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28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会上指出,管好用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十分关注,我们要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切实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确保廉洁救灾,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

  贺国强强调,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第一,成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第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提供重要保障。第三,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第四,开展专项审计,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及时拨付、有效使用。第五,组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近日要派出两个专项检查组,重点对涉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物资集中、社会公众关注程度高、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和环节进行检查。第六,坚持公开透明,切实把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置于阳光之下。第七,严格执行纪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快查严办重处。贪污、截留、挪用救灾款物,趁机发“国难财”,性质严重,天理难容,要发现一起迅速查处一起,严惩不贷并公开曝光。对在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也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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