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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辩:买房入户算不算正常迁户
2008-5-15 7:01:2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在西安买房落户,川籍民工老苏的孩子却被限参加高考。与老苏孩子命运相同的12名河南籍考生将陕西省相关教育部门告上法庭。昨日,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12名考生认为,他们属于户口正常迁转,应享受西安市民的所有权利,包括在陕参加高考。他们拿出西安市政府的文件,上面注明购买商品房和人才引进等都可落户西安小城镇。买房入户是落户的正规途径,落户后这些新居民的子女就业、入学、参军等方面与原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同时,该市2008年高考文件也规定,跟随父母户口迁入等正常落户者不受考生户籍、学籍必须在陕3年以上的“双三原则”限制,都可报名参考。

  被告灞桥区招办代理人称,这12 名考生都是通过买房入户这一非正常途径落户西安的,考生的父母中有一方至今仍是河南常住户口,在河南有工作,有住房。被告代理人还称,西安市高考报名文件关于跟随父母户口迁入不受“双三原则”限制的规定,只限于“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再婚或原籍在西安”四种情况,不包含因买房或买户口等其他原因迁入者。

  而原告律师认为,陕西省、西安市和灞桥区高考政策应该是一致的,省招办文件在“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后用了一个“等”字,买房入户也应是其中之一。

  老苏昨日请了一天假到法院旁听,但法院以法庭空间有限为由,禁止除12名考生家长以外的所有公民旁听。 “不让我旁听,我就起诉,自己打官司。”老苏拿出早准备好的行政起诉状。但法院立案庭此前不肯收他们的诉状,建议他先听听这12名考生的案子再说。“现在,法院既不收诉状,又不准旁听,真不知如何是好。”老苏无奈的说。

  (本报记者 李凌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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