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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至12日 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

稿件来源:成都日报           2008-3-28 2:57:3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周波)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时间将统一为6月10、11、12日三天,市教育局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提前预约和登记。

  小学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45人

  今年我市小学新生入学仍将坚持“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凡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市教育局强调“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保证本区域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上不超过1.5公里(农村原则上不超过3公里)”。据了解,我市小学新生入学将坚持户口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小学新生入学以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和户籍证明为依据。

  学校不得对小学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或变相考试、测查,必须确保依法免试入学,并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级学额原则上不得超过45人。市教育局强调,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不得擅自扩大入学名额,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特别提醒:市教育局规定,家庭实际居所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入学。

  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统一登记时间

  市教育局要求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统一在6月10、11、12日三天进行,并强调任何学校不得提前预约和登记,违反规定的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按规定,适龄儿童应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带领下,在规定时间内持户籍证件及房产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指定的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据悉,在当年报名入学一年级时,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就读其他学校(本区内非服务区学校或其他区、市、省的学校)的适龄儿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入学,按《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办理,登记时间同为6月10、11、12日。

  特别提醒:按照市教育局规定,正式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生源情况和学位余缺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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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学登记要带齐材料

  据了解,小学新生入学登记所需的房产证件、证明材料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户籍一致);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是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除要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外,还需持有父母各自劳动人事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其无房产,与适龄儿童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公函证明。户籍证件包括: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公安户籍部门回执。

  相关报道

  我市4月启动中小学生体质监测

  (记者 周波)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受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委托,将从下月开始对我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监测。

  据介绍,此次监测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为客观评价各区(市)县学校开展体育、卫生工作的效果提供科学依据,对各区(市)县学校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情况进行检验。按计划,19个区(市)县和高新区的小学一年级至高三学生中,将抽取24000人作为监测样本,监测项目包括体适能和视力,其中体适能包含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握力、50米×8往返跑及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等,依年龄段有不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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