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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被扣40元 消费者很窝火

稿件来源:成都日报           2008-3-21 5:24:1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市民刘先生来电:

  从1998年3月开始,我家就开始饮用成都五牛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五牛牌”矿泉水,当时,水桶交了100元押金。从2006年开始,我们改用其他品牌的饮用水,可我到五牛公司退水桶押金时,这家公司拒绝全额退还,只同意退60元。我认为这太不合理,我退还了水桶,公司当然就应该全额退还押金。

  记者调查

  40元拖了近两年

  “太麻烦了,为了40元,我们已多次找这家公司,可公司说啥也不全额退,眼看两年时间就快过去了,这家公司还在拖。”刘先生为此事很窝火。他去找了该公司设在东较场的经营部,可经营部称这是公司的规定:“水桶有损耗,当然该扣除损耗费。”经营人员似乎理直气壮。

  后来,双方约定在工商部门处理此事,可对方却不露面,最后打了一个电话给刘先生,答应退还60元。刘先生很生气,他认为,当初自己购买矿泉水的费用里,就包括水桶所谓的损耗费,而相关票据上面也明确约定,自己交的100元是押金。既然是押金,当然就该全额退还。

  据介绍,目前,五牛矿泉公司生产地点是龙泉,在索讨押金无果后,今年3月15日,较真的刘先生又向锦江区消协投诉。

  消协声音

  水桶押金应全额退还

  目前,锦江区消协正全力处理此事。消协调解人员认为,五牛矿泉公司强扣消费者40元押金的行为有违公平合理原则。“押金当然应该全额退还。如果五牛矿泉公司有扣除水桶损耗费的规定,当初就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并在票据上明确标明,否则,就不能收取这样的费用。”调解人员说。

  另外,消协还查明,公司设在东较场的经营部已经搬走无从查找,而五牛矿泉公司至今仍在拖延此事。消协认为,为了40元就对消费者的合理要求采取敷衍态度,这有违诚信。消协表示,将把此事上报成都市消协,然后与龙泉驿区消协一起,对此展开进一步调查。

  刘瞻 周虹  本报记者 车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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