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保城市之洁,就是静城市之心!新年伊始,我市重拳出击,一场“保气战”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打响!3月4日,我市召开2008年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还蓉城一片蓝天!”会议按照省委“着力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管理,广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要求,明确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思路和目标:通过最严格的治理措施,确保2008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树叶要见绿、车身无污泥、道路无灰带、地面方块砖无污垢”——以市民的感官感受作为衡量标准,我市将挥动“大手笔”绘就蓉城的碧水蓝天。
城市绿化带,仿若镶嵌于城市之中的“翡翠项链”,无可厚非,这道城市的“绿色风景线”,给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重要的助推作用。但尽管如此,这些绿化带,行道树在给城市“献绿”的同时,也成为了产生扬尘污染的“元凶”。“树叶要见绿,树池无灰尘!”以改善和提高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环境为目的,我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重拳出击今年的扬尘治理工作,全面打响“治尘战”!目标既定,市林业和园林局专门制定了《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市绿化带树池防尘降尘工作的实施方案》,逗硬措施,合力生金,以提档降土、树池填埋、绿地覆盖、冲洗防尘为抓手,有效抑制城市绿化带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扩散。不难想象,随着“治尘战”的深入推进,“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的诗意蓉城,必定会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今天,市林业和园林局特别委托本报对《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市绿化带树池防尘降尘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发布,以“树叶见绿”为目标,我市林业和园林部门群智群策,铆足干劲,以“只争朝夕”之势,争取夺得今年治尘“攻坚战”的全面“告捷”!
为切实改善和提高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环境,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扬尘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遏制绿带扬尘的产生,按照《市政府研究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07]110号)、《市政府研究扬尘治理和清扫工作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07]349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函[2008]1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绿化带树池防尘降尘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绿化带树池防尘降尘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包括中心城区即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区和二圈层即新都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带、裸露树池、绿化施工工地等。
(二)整治内容:
1、中心城区、二圈层区域范围内绿化带浮土高于路沿石的提挡或绿化带浮土降土。
2、中心城区、二圈层区域范围内道路裸露树池的覆盖。
3、中心城区、二圈层区域范围内绿化带裸露泥土的覆盖和植物的补植补栽。
4、中心城区、二圈层区域范围内绿化带及树木的冲洗降尘。
5、中心城区、二圈层区域范围内绿化施工(指树木的栽植、节日摆花、植物补植补栽等绿化施工工地)现场的规范管理。
二、绿化带树池防尘降尘的标准
(一)实施绿化带路沿石提挡,其提挡高度应以高出绿带土平面5公分以上或下雨、绿带冲洗时泥土不外溢至路面为标准;实施降浮土措施,其浮土降低标准以低于绿带路沿石或下雨、绿带冲洗时泥土不外溢至路面为标准。
(二)道路树池的覆盖可采取硬覆盖和软覆盖两种方式进行,其覆盖标准既达到扼制扬尘的目的又有利于植物生长,起到美化环境,提升园林绿化形象的作用。
(三)绿化带及树木的冲洗降尘工作严格按照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扬尘治理绿带植物冲洗方案进行。中心城区每月对道路绿带、公共绿地、行道树冲洗不少于8次;1月、11月、12月对道路绿带、公共绿地、行道树冲洗每周不少于3次,确保绿带、树木干净、无污垢,色泽清新。二圈层范围内的绿化带及树木冲洗降尘措施可参照执行。
(四)主要道路绿化带出现裸露或缺株断带时应及时补植补栽措施,确保绿化带无空档、裸土。
(五)园林绿化施工(包括树木的栽植、节日摆花与回收、树池覆盖和植物的补植补栽以及在绿带内实施电信、市政等)工程,应将防尘降尘的标准、措施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作为前置条件予以明确。其施工现场防尘降尘的要求:
1、树木栽植时,所挖树穴在24小时内不能栽植的,其树穴和栽种土应采取覆盖措施。树木栽植后应及时完成余土和物料清运,不能完成的应及时遮盖。
2、规模较大的绿化建设施工现场均应设置围档,围档采取不低于1.5米的蓝色硬质围档。
3、绿化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将防尘降尘纳入文明施工管理,及时清理清扫现场,并采取湿法作业,土方堆放采取垫层处理。
4、绿化车辆运输土方、渣土和垃圾时必须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泄漏。
5、绿化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不留死角,恢复景观原貌;较大规模绿化施工工程完工后,不能在当天恢复原貌的应及时清理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在一周内恢复绿地景观原貌。
三、明确职责落实绿化带树池防尘降尘的工作责任
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对全市绿化带防尘降尘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考评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的绿化带树池实施防尘降尘措施;中心城区、二圈层林业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范围内绿化带树池防尘降尘整治工作。按照扬尘治理属地化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各区、县林业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进一步强化工作机构,落实专项经费,充实工作人员,全面加强对本区、县绿化带树池防尘降尘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管,确保绿化带树池防尘降尘措施的落实。要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对区域内绿化带树池扬尘污染情况进行普查,及时掌握绿化带树池防尘降尘工作中的动态,坚决杜绝绿化施工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具体要求
(一)各区、县林业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本区域内绿化带树池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制定完善扬尘整治实施方案,确保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要切实搞好摸底调查,针对本区域内绿化带树池防尘降尘要求,提出具体的措施和方案,中心城区绿化带提挡降土摸底调查情况要求在3月5日前完成并上报,二圈层绿化带提挡降土、树池覆盖的摸底调查情况和整治方案以及道路绿带、树木的冲洗方案要求在3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
(三)中心城区绿化带提挡降土、树池覆盖整治工作要求在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二圈层绿化带提挡降土、主要道路树池覆盖整治工作要求在2008年8月31日前完成。
(四)市林业园林局将对各区、县绿化带树池防尘降尘整治工作适时进行检查并通报情况。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