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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设定券商融资融券三门槛

稿件来源:成都日报           2008-6-28 4:54:3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本报讯(记者刘泰山)昨日,证监会公布了最新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将券商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扣减比例提高到百分之百,并对券商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设定三道门槛,包括对单一客户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百分之五等。
  根据最新的风控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四项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
  最新公布的风控标准,对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设定了三大门槛:对单一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百分之五;对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百分之五;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二成。
  《办法》要求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百分之百;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五倍;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三成;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新规对证券公司除要求计算净资本外,还增加了计算风险资本准备一项,要求券商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据悉,新修订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将自二○○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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