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黄颖)
昨日,记者从市交委获悉,为缓解燃油价格上调带来的经营压力,我市将对中心城区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发放燃油补贴,根据补贴方案,我市交通系统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共计22639.9万元,其中城市公交车补贴资金共计16515.3万元,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补贴3462.55万元。目前,燃油补贴资金已经通过财政部门专用账户划拨到位,将在明天把燃油补贴资金发放到每一个运输经营者手中。
公交车
中心城区的补贴 直接拨付到各公交企业
据介绍,我市本次城市公交车石油价格补贴资金共计16515.3万元,以公交企业截至2007年底拥有的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在营公交车标台数为基数,按照4辆双燃料车折合1辆用油车计算总用油标台数,全市公交车辆共计7263台,合计8705.5标台,折合3341.34用油标台,计算出每一用油标台公交车补贴标准为49427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中心城区城市公交企业的补贴资金,由市交委直接拨付到各公交企业。对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的城市公交车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专项转移支付到各区(市)县财政局,当地财政局拨付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拨付到补贴对象。
出租车
网上支付 再由公司发放给个人
据了解,拨付到个人的补贴资金主要涉及出租车用油补贴,目前市交委已将中心城区出租汽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市出租汽车管理处。
市交委出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时间紧急,为确保6月30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出租汽车经营者,财政人员本周末将加班登记造册,对各个补贴对象进行核实,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拨付到出租车经营公司,再由出租车经营公司按每辆车的补贴标准发放给车主个人,各车主收到补贴资金须本人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