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成兴明 记者 晨迪)
一起交通事故现场围满了群众,小偷刘某趁“挤”下手,却被治保队员潘某看见。潘某上前踢了刘某一脚,并从刘某身上搜出了用于作案的镊子。事后,怀恨在心的刘某将潘某杀死。日前,成都中院一审判处刘某死刑。
2007年10月26日,荷花池立交桥底下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在此执勤的治保队员潘某突然发现经常在这一带“摸包包”的刘某也在这里,立刻上前说道:“你还想搞点事情?”随后,潘某踢了刘某一脚,并从刘某身上搜出了摸包包用的镊子交给了交警。
19时许,刘某拿了一把武士刀,在荷花池车站附近找到潘某后,趁其不备向潘某的后背处连刺数刀后逃逸。潘某捂着伤口追赶刘某,丧心病狂的刘某又向潘某的背部猛刺一刀,导致潘某当场死亡。
成都中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特别恶劣,后果严重,一审判处刘某死刑。根据潘某家属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赔偿潘某父母、妻儿共计85753元。